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874.启20:15.“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表那些没有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也不信主的人被判罚。“生命册”表示圣言,“照生命册受审判”表示照着圣言真理受审判(参看256, 259, 295, 303, 309, 317, 324, 330节);除了照主圣言中的诫命而生活并信主者之外,“生命册”上找不到其他任何人。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一切。凡不照主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48)
凡不信主的,皆被判罚;主在约翰福音中还教导说: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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