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266.这些例子足以证明,在以色列圣言之前,世上,尤其亚细亚还有一部古圣言。该圣言被保存在生活于那些年代的天使当中,并且如今也存于大鞑靼民族(nations in Great Tartary)当中,对此,可参看下面本章关于圣经的第三个记事(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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