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0

SS50.前一章已说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真实的基督教 #263

263.很少有人明白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如何成了圣言。因为他们认为,尽管主通过圣言启示和教导人们,但不能因此称主为圣言。不过,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以此而有别于另一人。由于意愿是接受爱、因而接受构成其爱的各种良善的器官,理解力是接受智慧、因而接受构成其智慧之真理的一切形式的器官,故可知,每个人其实就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这是唯一使人成为人的因素,在人里面,除此之外没有别的什么东西是人。至于主,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应验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变成这一切。因为,如果人的所思所言只有真理,那他就变成这真理;如果人的所愿所行只有良善,那他就变成这良善。主既应验了圣言中的一切神圣真理和神圣良善,那么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祂都变成了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变成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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