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五)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
SS50.前一章已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由于主就是圣言,事实上,祂是圣言的全部,所以可推知,祂尤其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教导并启示人。不过,这些事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⑵教义必须取自圣言字义。
⑶然而,要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只显现给那些被主启示的人。
150.启示或光照是圣灵的属性,它虽从主存在于人里面,却仍须通过作为媒介的灵人和天使实现。不过,这种居间调解的性质无法描述;只能说,天使和灵人决不能凭自己启示人,因为他们同样是人,也要被主启示;由于他们同样被启示,故可知,一切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启示之所以通过作为媒介的天使或灵人实现,是因为处于启示状态的人被置于接受的启示比其他人更多的天使和灵人中间,这些启示或光照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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