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即将诞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她腹中所怀的孩子(这孩子的出生将在第五节予以论述)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会看到,就圣言的属灵之义而言,“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除了表示孕育和产生那些具有属灵生命的事物外,并非表示别的。“她在生产的艰难中疼痛呼叫”表示由于“龙”所表示的那些人的抵制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分娩”、“生产”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你这不怀孕、不生养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难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女比有丈夫的儿女更多。(以赛亚书54:1)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多有儿女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纯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有丈夫的”和“多有儿女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
生产七次的妇人衰萎而气绝。(耶利米书15:9)
这同样论及犹太人。
我们也曾怀孕疼痛,所产的竟像风一样,我们在地上未曾行什么拯救的事。(以赛亚书26:18)
锡安未曾劬劳就生产,未觉疼痛就生出男孩;大地岂能一日而生,一个民族岂能一时而产?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产难。(诗篇114:7)
唉,今日,婴孩临到生产的关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训必大大痛苦(travail,分娩的阵痛),挪必被攻破。(以西结书30:15,16)
我听见产妇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疼痛的声音,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喘着气,但开双手,说,我有祸了,我的灵魂由于杀人者发昏。(耶利米书4:31)
剧疼和痛苦必将他们抓住,他们疼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到了胎儿的产期不当迟延。(何西阿书13:12,13)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必不生产、不怀胎、不成孕;耶和华啊,你要使他们胎坠乳干;即或生产,我必杀他们所生的爱子。(何西阿书9:11,12,14,16)
在这些经文中,接受出于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也是以涉及产痛的许多事来描述的,在其它许多地方也一样。此外,耶和华,就是主,被称为“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以赛亚书44:2,24; 49:1,5);“自母胎或母腹的造作者或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表示改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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