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3.18邪恶和虚假与良善和真理完全对立,因为邪恶和虚假是属魔鬼和地狱的,而良善和真理是属神和天堂的
271.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邪恶之虚假和良善之真理是对立的,闻听此言,人人都会承认。然而,陷入邪恶的人只会感觉、因而感知邪恶是良善;因为邪恶给他们的感官,尤其视觉和听觉的感官带来享受,并由此也给他们的思维、因而他们的感知带来享受。所以,尽管恶人承认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但当他们陷入邪恶时,在这种邪恶快乐的驱使之下仍旧声称,邪恶是良善,良善是邪恶。例如,一个滥用自由思想并实行邪恶的人称这是自由;而它的对立面,就是思想并实行本身为良善的良善,他却称之为奴役;而事实上,后者才是真正的自由,前者却是奴役。
喜欢通奸的人称通奸是自由,而禁止通奸,他却称之为奴役;因为他以淫乱为快乐,不以贞洁为快乐。一个由于爱自己而陷入对统治的爱之人在这爱中感受其生命的快乐,这种快乐超越了其它各种快乐。因此,与这爱有关的一切,他都称之为良善,而反对它的一切,则称之为邪恶,而事实恰恰相反。其它一切邪恶都是如此。因此,尽管每个人都承认邪恶和良善是对立的,但陷入邪恶的人仍持守与之相反的观念,唯有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才能持守正确的观念。只要陷入邪恶,没有人能看见良善;但处于良善的人却能看见邪恶。邪恶在下,如在洞穴;良善在上,如在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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