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42.由于在其最内层的核心处,圣言因其属天意义而像一团火焰,还由于在其居间层的核心处,圣言因其属灵意义而像光照人的一道光,所以可推知,在其最外层的核心处,圣言因其含有两层更内在的意义在里面的属世意义而像红宝石和钻石。它因其属天火焰而像红宝石,因其属灵之光而像钻石。由于圣言因其透明而在字义上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圣言的字义由下列事物来表示: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 19);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出埃及记28:30; 利未记8:8);推罗王所在的伊甸园(以西结书28:12-13);会幕的幔子和帷帐(出埃及记26:1-13; 36:8-17),以及耶路撒冷圣殿里面所修饰的表面(列王纪上6:7)。而在其本质荣耀中的圣言由变像时的主来表示(马太福音17:2; 马可福音9:2)。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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