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SS35.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8节)中我已说明,旧约中的众先知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并由此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众先知因此被称为“人子”。由此可知,通过他们所遭遇和承受的各种事,他们代表犹太人向圣言字义所施的暴行。因此,先知以赛亚被吩咐:
解掉他腰间的麻布,脱下他脚上的鞋,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2–3)
先知以西结被吩咐:
使理发匠的剃刀,剃过他的头和他的胡须,将三分之一在城中间焚烧,将三分之一用剑砍碎,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要取几根头发包在衣襟里,最后把它们扔在火中间焚烧。(以西结书5:1–4)
由于“先知”代表圣言,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如前所述,还由于“头”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所以“头发和胡须”表示真理的最外在形式。正是由于这种含义,任何人使自己秃头,或看上去秃头,都是一种极其悲痛的标志,也是一种奇耻大辱。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该先知剃去头发和胡须,以代表犹太教会在圣言方面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个而非其它原因,戏称以利沙秃头的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母熊撕裂(列王纪下2:23–24)。因为如前所述,“先知”代表圣言,“秃头”表示没有一个最外在意义的圣言。
下一章(49节)我们会看到,“拿细耳人”代表最外在形式上的主的圣言,这就是为何他们被吩咐让头发生长,一根也不可剃去。此外,在希伯来语,“拿细耳”实际上表示头发。经上还吩咐,大祭司不可剃头(利未记21:10);一家之主也不可剃头(利未记21:5)。
这就是为何秃头对他们来说是奇耻大辱,这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各人头上光秃,各人胡须剃净。(以赛亚书15:2; 耶利米书48:37)
各人脸上羞愧,各人头上光秃。(以西结书7:18)
头都光秃,肩都磨破。(以西结书29:18)
我必使众人腰束麻布,各人头上光秃。(阿摩司书8:10)
为你所喜爱的儿子,你要剃头,使你的头光秃,要大大地光秃,因为他们都必流亡而离开你。(弥迦书1:16)
此处“使头光秃,大大地光秃”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圣言真理。一旦它们被歪曲,如犹太人所行的那样,整部圣言都会被毁,因为圣言的最外在形式是圣言的倚靠和支撑。事实上,圣言中的每个字对它的属天和属灵真理来说,都是一种倚靠和一种支撑。由于“头发”表示圣言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所以在灵界,凡轻视圣言,歪曲它的字义之人,看上去都是秃头;而那些尊重并热爱圣言的人,则拥有漂亮的头发。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49节)。
285.该律法因是联结主与人,并人与主的工具,故被称为“约”和“证言”(Testimony)。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它产生结合,之所以被称为“见证”,是因为它确认约定的条款。在圣言中,“约”表示结合,而“证言”表示对条约的确认和见证。这就是为何石版有两块,一块适用于神,另一块适用于人。结合是主成就的,不过,前提是人必须实践写给他的那块石版上的条约。主一直临在,并想要进入;而人必须凭主所赐予他的自由意志向祂开放,因为主说: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人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启示录3:20)
刻有律法的那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版”,存放它们的柜子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参看民数记10:33;申命记4:13,23;5:2,3;9:9;约书亚记3:11;列王纪上8:21;启示录11:19等)。由于“约”表结合,故经上论到主说,祂将成为“众民的约”(以赛亚书42:6;49:9);祂还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撒迦利亚书9:11;出埃及记24:4-10)。因此,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因为立约是为了爱、友好、联系和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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