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9

SS29.这就是为何

SS29.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完善之物,还表示同步的整体,或全部。由于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所以当圣言想要表达这种含义时,就采用这个数字;如以下经文:

以赛亚露身赤脚行走三年。(以赛亚书20:3)

耶和华三次呼唤撒母耳,撒母耳三次跑到以利那里,第三次以利才明白。(撒母耳记上3:1–8)

大卫告诉约拿单,他要藏在田野三天;约拿单后来向磐石旁边射三箭;大卫在约拿单面前,叩拜三次。(撒母耳记上20:5, 12–41)

以利亚三次伏在寡妇的儿子身上。(列王纪上17:21)

以利亚吩咐他们在燔祭上倒水三次。(列王纪上18:34)

耶稣说,天国好像面酵,有妇人拿来,藏在三斗面里,直等全团都发起来。(马太福音13:33)

耶稣对彼得说,你要三次否认我。(马太福音26:34)

主三次对彼得说,你爱我吗?(约翰福音21:15–17)

约拿在鱼腹中三日三夜。(约拿书1:17)

耶稣说,你们拆毁这殿,我三日内要再建立起来。(约翰福音2:19; 马太福音26:61)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祷告三次。(马太福音26:39—44)

耶稣第三天复活。(马太福音28:1)

此外,还有许多经文提到了数字“三”;凡提到它的地方,所论述的都是一项已经结束和完整的工作,因为这就是数字“三”的含义。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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