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19

SS19.圣言还有一

SS19.圣言还有一层更内在的意义,被称为属天意义,这在前面(6节)说过;但把这层意义解释清楚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与其说它落入理解力的思维,不如说它落入意愿的情感。圣言里面之所以还有一层称为属天的更内在意义,是因为从主发出的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神性真理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两者都在圣言里面,因为圣言是神性发出;正因如此,圣言将生命赋予那些虔诚阅读它的人。等到说明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主与教会的一个婚姻,以及由此而来的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那一章,我们将论述这个主题。

真实的基督教 #309

309. 就属世之义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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