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51.“以眼还眼”表如果在理解力的内在部分有什么东西(被它们伤害)。这从“眼”的含义清楚可知,“眼”是指理解力,在是指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其生命是信之真理。人的理解力既有一个外在部分,也有一个内在部分。其理解力的外在部分就是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而内在部分则是不进入其意识的思维所在的地方,尽管它进入天使的意识。理解力的内在部分就是当一个人接受信时,那被主光照的部分,因为它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含有人的属灵生命在里面。这一点在世上并未向这个人清楚显明,但在来世却向他清楚显明;这时,他成了一位天使,就在天上众天使当中。在此期间,这生命隐藏在属于理解力外在部分的思维里面,在那里产生对主、对祂里面的爱和信,对圣言,以及教会的其它一切事物的一种神圣敬畏感。“眼”表示理解力的原因是,眼睛对应于理解力,因为理解力凭天堂之光看见,而眼睛凭世界之光看见。前一种眼或理解力所看见的那些事物是属灵的,其视野是包含在此人记忆中的记忆知识。而肉眼所看见的事物是尘世的,其视野是出现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眼”在灵义上表示理解力,以及信,因为信构成理解力内在部分的生命(参看2701, 4403-4421, 4523-4534节)。
凡不知道在圣言中,“眼”表示理解力的人,都不可能知道主在福音书中论到眼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如这些话: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你只有一只眼进入神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坑里。(马太福音5:29;马可福音9:47)
谁都知道,眼睛不会剜出来,即便它叫人跌倒;也没有人用一只眼进入神的国;相反,“右眼”表示关于主的信之虚假,这是那要剜出来的东西。还有主说的这些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 23路加福音11:34)
在这段经文中,“眼睛”也不指眼睛,而是指由信之真理构成的一种理解力。这就是为何眼睛被称为“身上的灯”,又为何主说“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因为就灵义而言,“黑暗”是指信之虚假(1839, 1860, 4418, 4531, 7688, 7711节)。
又:
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的梁木呢?(马太福音7:3-5)
“看见弟兄眼中有刺”是指在一个人对真理的理解中看见某种错误的东西;“自己眼中的梁木”是指虚假的大恶,因为“木”在内义上表示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表示邪恶(643, 2784, 2812, 3720, 8354节)。此外,在来世,良善由“梁木”来代表;这就是为何那些假装自己里面有良善的人看上去扛着一根梁木,由此安全行走。如果“眼睛”和“梁木”没有这些含义,“看见眼中的梁木”会有任何意义吗?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也就是信仰,也就不可能知道主在医治瞎眼的人时,其行为暗示了什么,即:
祂就吐唾沫在地上,用唾沫和泥抹,对他说,你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约翰福音9:6, 7)
由于主的奇迹,和所有神迹一样,都与那些属于主的国度和教会的事物有关(7337, 8364节),所以这个奇迹也是如此。
6640.“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西布伦、便雅悯、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表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也就是说,教会建立的整个过程,也是下文所描述的主题。这从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和以他们命名的各个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和以他们命名的各个支派是指总体上良善与真理的全部事物,也就是爱与信的全部事物(参看3858, 3926, 3939, 4060, 6335节)。然而,这些含义照着这些名字所提及的顺序而发生变化(参看3862, 3926, 3939, 4603等节)。因此,这些变化就是构成主的教会和国度的无数和每一个事物(6337节)。但至于它们以这种或那种顺序被提及时具体表示什么,没有人知道,唯独主知道;若不通过主,就连天上的人也不知道;在天堂,所表示的真理与良善通过与感知联结的光而从视觉上被呈现出来。
由于十二支派代表主的国度和那里的一切事物,故为使得这些光也能被代表,教会的一切真理与良善则由此被代表,十二颗宝石按顺序被镶在金槽中,一个支派一颗宝石;这个被称为“胸牌”,系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们通过光的不同闪烁而从它那里得到答案,这一切还伴随着听得见的话语或一种内在感知。由此也明显可知,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表示整体上主国度和教会的全部真理和良善,并且含义照着提及他们的顺序而各不相同。此处提及他们的顺序不同于他们出生的顺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以萨迦和西布伦先于但和拿弗他利被提及,尽管后者先于他们出生。便雅悯先于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而被提及,而他却是最后出生的;迦得、亚设则是最后被提及。这一点同样从圣言中以不同顺序提及他们的其它地方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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