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关于眼睛和光与大人的对应关系(续)
4523.凡对空气和声音有所了解的人都能知道,耳朵的形成完完全全是为了适应它们改变的性质,以致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就对应于这类改变。凡懂得有关大气和光的知识之人都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眼睛以这种方式形成是为了让它对应于这些的改变。耳朵与眼睛如此完美地与它们相对应,以致凡藏在空气和声音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耳朵这个有机体上;而凡藏在大气和光的自然存在中的奥秘都被刻在眼睛这个有机体上。
因此,凡研究过解剖学和物理学的人都能通过研究知道,就其肉体和物质形式而言,感觉和运动器官,连同一切内脏,皆对应于自然界中所存在的各种事物;所以,整个身体是由自然界中最秘密的事物构成的,它的形成取决于它们秘密的作用力和它们神奇的流入方式。这就是为何古人把人称为小世界或小宇宙。
这些事情的人也能知道,凡存在于这个世界和自然系统中的东西,都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先于它自己的某种事物产生的;而这在先的某种事物也不是从它自己产生的,而是从更在先的某种事物产生的,依此类推,一直回归到那首先者,随后的事物皆依次从祂产生。它们因从祂产生,故也从祂持续存在;因为持续存在就是不断产生。由此可知,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直到其最末后的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不仅从首先者那里产生,还从首先者持续存在。因为除非每一个事物不断产生,并且有一个从首先者那里延伸并与首先者联结的持续联系,否则,它就会瞬间崩塌并灭亡。
9310.“因为我的名在他中间”表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皆来自祂。这从“耶和华的名”和“他中间”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的名”是指用来敬拜神的整体上一切(参看2724, 3006节),因而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6674节);“他中间”是指这一事实,它们存在于祂里面,因而也来自祂。爱之良善具有这样的性质,存在于它里面的东西也存在于来自它自己的其它东西里面;因为它分享它自己的东西,或说它拥有交流自己的能力。爱的本质特征就是愿意将自己的一切都献给他人。由于它从神性本身通过并出于祂的神性人身而如此行,所以主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也被称为“耶和华的名”(6887, 8274节)。
人若不知道“名”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就会以为凡在圣言中出现“耶和华的名”和“主的名”的地方,它仅仅表示名字;而事实上,它还表示来自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如以下经文:
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必为他们成全。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19, 20)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亲,母亲,妻子,儿女,地产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同一福音书:
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但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信了,使你们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在这些,以及其它许多经文中,“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整体上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
又: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使你们奉我的名,无论向父求什么,祂就赐给你们。(约翰福音15:7, 16)
“奉我的名向父求”表示求主,如祂自己在同一福音书中所教导的: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 14)
“奉主的名求”表示求主,因为若不藉着主,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主的神性人身就是可见形式的耶和华或父,如前所示(9303, 9306节)。又:
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把它们领出来。(约翰福音10:3)
“羊”表示那些处于仁与信的良善之人;“听祂的声音”表示服从祂的诫命;“按着名叫,把它们领出来”表示照着爱与信之良善而赐予天堂;因为“名”当论及人时,表示他们的爱与信的性质(144, 145, 1754, 1896, 34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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